导语: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哈尔滨市于6月1日正式发布了《哈尔滨市中考综合改革高中报考条件》,为广大考生和家长带来了最新的政策指引。这一通知明确了从2024年到2026年的高中报考过渡期安排,并详细说明了不同考生类型的报考条件。这一举措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提升教育公平性和质量。
此次中考综合改革不仅影响了报考省、市重点高中、民办高中以及普通一般高中的条件,还对随迁子女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提供了明确的报考指引。通过实施严格的学籍管理和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哈尔滨市教育部门希望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中完成学业,并有机会进入理想的高中就读。
2025年是改革的过渡期,新的报考条件将在这一年逐步实施。2026年起,将全面实行新的中考综合改革方案。考生和家长需要仔细阅读并理解这些新规,以便提前做好准备,顺利应对未来的中考和高中报考。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哈尔滨市中考综合改革高中报考条件》的具体内容,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变化。
原文如下:
6月1日,哈尔滨发布《哈尔滨市中考综合改革高中报考条件》。记者了解到,为全面推进哈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哈市启动中考综合改革工作,出台了《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明确将于2026年全面实施中考综合改革,2024年和2025年为过渡期。
2025年高中报考条件(过渡期)
(一)报考省、市重点高中统招志愿考生的条件
1.具有哈市九区户籍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可以报考省、市重点高中统招志愿:
(1)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等级均为合格或合格以上;
(3)英语听力与口语交际测试成绩合格;
(4)2025年报考的考生须八年级结束前(7月20日)已具有九区初中学校学籍(以电子学籍转入完成为准),并连续在九区就读至毕业,不得“人籍分离”。
2.具有哈市九区居住证和九区初中学校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备下列条件可以报考省、市重点高中统招志愿:
(1)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等级均为合格或合格以上;
(3)英语听力与口语交际测试成绩合格;
(4)地理、生物学学业考试(不含补考)前已具有九区初中学校学籍,在学籍学校参加了全部学业考试,并连续在九区就读至毕业,不得“人籍分离”。
(二)报考省重点高中配额志愿考生的条件
考生除具备报考省、市重点高中统招志愿条件外,八年级结束前(7月20日)至九年级毕业未转学,可报考学籍学校获得的省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志愿。
(三)报考市重点高中配额志愿考生的条件
1.具有哈市九区户籍的考生,除具备报考省重点高中配额志愿的条件外,其户籍与学籍学校所在区一致的,可报考学籍学校获得的市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志愿。
2.具有哈市九区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除具备报考省重点高中配额志愿的条件外,其居住证与学籍学校所在区一致的,可报考学籍学校获得的市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志愿。
(四)报考民办高中志愿考生的条件
具有哈市九区户籍的考生及具有哈市九区居住证和九区初中学校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备下列条件可以报考民办高中志愿:
1.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等级均为合格或合格以上。
(五)报考普通一般高中志愿考生的条件
1.具有哈市九区户籍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可以报考普通一般高中志愿:
(1)应届或未被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高中阶段)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系统注册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等级均为合格或合格以上。
2.具有哈市九区居住证和九区初中学校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备下列条件可以报考普通一般高中志愿:
(1)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等级均为合格或合格以上。
2026年及以后高中报考条件
从2026年开始,报考哈市九区普通高中(含省重点高中、市重点高中、民办高中、普通一般高中)志愿考生的条件如下:
(一)报考省、市重点高中统招志愿考生的条件
具有哈市九区户籍的考生及具有哈市九区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满足:
1.在九区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C等及以上;
3.七年级结束前(7月20日)已具有九区初中学校学籍(以电子学籍转入完成为准),并连续在九区就读至毕业,不得“人籍分离”。
(二)报考省重点高中配额志愿考生的条件
具有哈市九区户籍的考生及具有哈市九区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满足:除具备报考省、市重点高中统招志愿条件外,七年级结束前(7月20日)至九年级毕业未转学。
(三)报考市重点高中配额志愿考生的条件
具有哈市九区户籍的考生须满足:除具备报考省重点高中配额志愿条件外,其户籍与学籍学校所在区须一致。
具有哈市九区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满足:除具备报考省重点高中配额志愿条件外,其居住证与学籍学校所在区须一致。
(四)报考民办高中志愿考生的条件
具有哈市九区户籍的考生须满足:
1.在九区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C等及以上。
具有哈市九区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满足:
1.在九区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C等及以上;
3.具有九区初中学校学籍,并连续在九区就读至毕业,不得“人籍分离”。
(五)报考普通一般高中志愿考生的条件
具有哈市九区户籍的考生须满足:
1.在九区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C等及以上。
具有哈市九区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满足:
1.在九区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C等及以上;
3.具有九区初中学校学籍,并连续在九区就读至毕业,不得“人籍分离”。
具有哈市九区户籍(往届初中毕业生)的考生须满足:
1.初次中考在哈市九区参加,并在初次中考时具备报考普通一般高中考生的条件;
2.未被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高中阶段)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系统注册;
3.年龄(截至考试当年3月1日)不超过18周岁。
往届初中毕业生须参加中考当年全部计分科目考试,不认定以往成绩。
内容来源:哈尔滨日报
来源网址: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4889/202406/c01_991711.shtml